广州地铁开立非融资类保函授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拟开展开立非融资类保函授信项目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比选。
一、项目名称
广州地铁开立非融资类保函授信项目
二、比选内容
(一)申请主体: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服务品种:非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开立服务,涵盖我司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保证、付款等非融资类担保需求。
(三)保函额度:每年15亿元人民币(共2年)。
(四)服务成本:保函手续费按实际开具保函金额的____‰/月报价,报价为含税价格。
(五)费用规则:保函手续费按月支付,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取。
(六)响应限价:0.16‰/月。
三、资格要求
(一)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银行机构。
(二)在本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被列入业主《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详见附件一)。
(三)响应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响应人声明》。
四、其他要求
(一)反担保方式:采用信用方式,无需缴存保证金;我司可随时申请提前注销保函,除约定保函手续费及按银行公开标准收取的转开费、修改/展期/通知费外,不收取其他未列明费用。
(二)中选后需与我司签署《广州地铁开立非融资类保函授信合同》,接受协议相关权利义务约定(合同模板由中选银行提供,业主有修订条款的权利)。
(三)同一业务的保函受益人变更不进行二次费用收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8日9时30分。
(二)线下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9时30分。
(三)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共五份。正副本响应文件单独装订,并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位置加盖公章或签字,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响应人全称。
(四)响应文件的现场递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906评审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814379901
邮箱:yangfan9@[链接]
七、监督方式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理电话:020-83154392;
监管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理电话:020-83154724。
附件一: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附件二: 响应人声明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0日
附件一: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4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5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6 | 广州华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7 | 广州市财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8 |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9 |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10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11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限制合作业务范围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 |
12 |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
13 | 程涛(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19202004914) | |
14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暂定) | |
15 | 念冬(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沪1352019202002246)(暂定) | |
16 | 广东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暂定) | |
17 | 朱光有(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61003217)(暂定) | |
18 | 中煤中原(天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公司 | |
19 | 高金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577783) | |
附件二:响应人声明
响应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业主及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地铁开立非融资类保函授信项目项目比选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响应时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响应资格,不向业主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保证本项目反担保方式采用信用方式,无需缴存保证金;业主可随时申请提前注销保函,除约定保函手续费及按银行公开标准收取的转开费、修改/展期/通知费外,不收取其他未列明费用。
四、本公司保证中选后与业主签署《广州地铁开立非融资类保函授信合同》,接受协议相关权利义务约定;合同模板由我司提供,业主有修订条款的权利。
五、本公司保证,若我方中选,同意按业主提供的《廉洁协议》、《保密管理协议》签署合同。
六、本公司保证同一业务的保函受益人变更不进行二次费用收取。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响应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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