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刘街乡刘街村主街道硬化亮化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永清县刘街乡刘街村主街道硬化亮化工程
已由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投资【
2025】96号、永发改招标核[2025]2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永清县刘街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永清县刘街乡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
廊坊易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永清县刘街乡刘街村主街道硬化亮化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本
项目
总
投资
128.15
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97.949241
万元,建设规模:
新建
33cm厚混凝土道路,总长2595m,其中2m宽道路1620m,4m宽道路975m,总面积7140㎡;道路总厚度33cm(工艺为15cm厚C30混凝土路面,18cm厚3:7灰土层夯实);安装太阳能路灯56套
,建设地点:
刘街乡刘街村。
2.2
本次招标范围
和内容:
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所述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97.949241
万元。
2.3
计划工期
:
90
日历天
。
2.4
质量标准:
合格
。
2.5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不接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
3.3.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
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
3.3.4
其他:
/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3.5
自
年
月
日以来
承接过
/
完成过
业绩;
□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
职称,
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
经理
自
年
月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
过
业绩
。
□
3.9
/
。
(三)其他
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配备人数
不少于
1
个;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
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打开【业务管理
-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
/)”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
400
9980000。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技术咨询电话:4008503300 或0316-2920630。CA
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 www.hebca.com/ggzylf.html CA
线上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 CA 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316-2920629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
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其他:
开标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
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或书面形式
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
提出,联系人:
杨刚
,联系电话:
0316-6277078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永清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6
-
6682826
电子邮箱:
yqjtzgg@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有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才能参加投标,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永清县刘街乡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刘街乡刘街村
;联系人:
李子轩
,联系电话:
18633616076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廊坊易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高新区康安道京台嘉苑小区一区
5号楼1单元803
;项目负责人:
杨刚
, 联系电话:
0316-6277078
;联系人:
杨刚
,联系电话:
0316-6277078
,电子邮箱:
/
。
2025
年
12
月
24
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