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江安经开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投[2025]2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投[2025]2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江安经开区 2.2规模及投资额:建设3万吨/日中水回用水厂1座,其中:新建处理车间1座,输水干管40km,输水支管60km,购置中水处理设施并完善相关道路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 2.3.监理期限:全过程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监理一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30 00:00 至 2026-10-12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链接]),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27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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