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景德镇市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景招字【2025】第6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景德镇市林业局 | |||||||
招标工程名称 | 江西省景德镇市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设计 | |||||||
服务地点 | 乐平市、昌江区、景德镇市枫树山林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江西省景德镇市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景发改审农地字[2025]23号 | |||||||
建筑面积 | 0平方米 | 层次 |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16397.85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300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上级政策资金、市县财政配套及社会资本投入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概况:江西省景德镇市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设计实施营造林任务96068亩,包括中幼林抚育70826亩,退化林修复10366亩;人工造林14876亩,全部为人工造林。 1、服务内容 按照《江西省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形成项目实施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作业设计成果。主要包括4个县(市、区)营造林任务96068亩,其中森林质量提升81192亩,包括中幼林抚育70826亩,退化林修复10366亩;人工造林14876亩,全部为人工造林(更新),配套建设作业便道约25公里;合理安排营造林用地规模、范围和布局、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和前地类、建设内容和措施、投资标准测算以及分年建设计划实施等,落实优先使用林木良种等工作;开展碳汇计量监测样地布设和调查;在中央林草任务和国土绿化落图系统完成作业设计计划上图等工作,以及后期必要的营造林变更作业设计编制。 2、工作任务 (1)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小班补充调查:以国土三调规划林地为基础,开展营造林小班外业因子调查设计,形成最新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小班作业设计数据库; (2)编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作业设计成果:以《江西省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为基础,围绕营造林任务,科学确定绿化方式,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明确景德镇市昌江区、珠山区、乐平市、浮梁县共4个县(市、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2024-2026年国土绿化建设内容、技术措施、建设规模及投资标准,将科学指导景德镇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实施。 3、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成果应包括文本、图件、表格及相关矢量数据,成果数量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完整的电子文档及纸质规划文本。 (2)服务成果应满足市、省、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服务内容包括专家评审、作业设计审批等程序。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江西省景德镇市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设计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无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 | |||||||
设计负责人 | 具备林业类或生态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具备林业类或生态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备注: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要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2)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电子投标文件采用CA锁网络上传加密,开标时亦采用该CA锁解密(说明:投标人需将所有投标文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上传,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号文,投标人提供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盖有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复制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复制件是指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彩色打印的文件。 4)本项目执行“赣建招[2019]10号”文,开标时,投标人可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 5)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原则: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即为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人:景德镇市林业局,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767838675;招标代理机构:中招采(江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15107089605;监管机构:景德镇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98-8518908。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6月11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21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联系人 | 沈先生 | 联系电话 | 15107089605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月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月日 | 招标监督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月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