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平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6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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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住建局平定县公共停车场(位)、平定县城镇污水再生利用两个项目经营权转让前期工作经费 | 为规范推进平定县城镇污水再生利用项目、平定县公共停车场(位)经营权转让项目,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相关要求,在项目经营权转让实施前,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资产评估工作。本项目采购标的为资产评估服务,旨在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合法合规,为后续经营权转让提供依据。 | 270000.00 | 2026年11月 | 否 | 总预备费(含应急周转金)——平定县公共停车场(位)、平定县城镇污水再生利用两个项目经营权转让前期工作经费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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