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区域配电箱、山东潍坊区域地材材料框架采购
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CC-16J-CFKJ-202508-01
本次招标的配电箱、ALC墙板与混凝土条板、石膏砂浆、砌块与小砖、砂浆为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框架招标采购材料,由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招标采购,采用统招分签的模式。ALC墙板与混凝土条板、石膏砂浆、砌块与小砖、砂浆框架采购区域为山东省潍坊区域;配电箱框架采购区域为山东省区域,价格有效期六个月。目前,本次招标需要的ALC墙板与混凝土条板、石膏砂浆、配电箱、砌块与小砖、砂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框架采购采用云链平台公开招标方式。
1. 招标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 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1.3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 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
4.1 本次招标公告和澄清补遗在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铁建云链网站(https://purportal.crccep.cn/)发布。
4.2 本次招标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铁建云链网站(https://purportal.crccep.cn/)平台发布通知。
5.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13日9:30至2025年8月18日9:30.
5.5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标书售价”一栏要求,向本次招标资金账户(见5.6本次招标资金账户)汇入标书款(汇款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
公司详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北里2号院
5.6 本次招标资金账户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标书费账户:
开户名: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99610100101600513099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标书费转账备注:“包件号+标书费500元”及“是否开具发票”)
5.7 投标人报名后3日内需要登录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铁建云链网站(https://purportal.crccep.cn/)网上注册成功后即算报名成功,后续登录注册账号即可参与投标报价,如果不能正常报价,需要联系招标人。
5.8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铁建云链网站(https://purportal.crccep.cn/),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汇款后,需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在铁建云链系统上传,招标人确认标书费收取状态后,投标人方可看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09时30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 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1 每个包件标书费500元,无投标保证金。
8.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8.1 本次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下发、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8.2 招标联系人: 张 旭电话:010-51883489
9. 招标监督电话
9.1 本次招标集团公司监督电话:010-51884589
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招标物资
中铁十六局集团战略采购招标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SDWF-QBTB-01 | 500 | ALC墙板和轻集料混凝土条板 | 100mm-200mm厚 | 批 | 1 | 山东省潍坊地区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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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DWF-SGSJ-01 | 500 | 石膏砂浆 | 2-8mm厚打底石膏砂浆、玻化微珠保温砂浆 | 批 | 1 | 山东省潍坊地区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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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DWF-QKXZ-01 | 500 | 砌块、小砖 | 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煤矸石烧结砖 | 批 | 1 | 山东省潍坊地区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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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DWF-SJ-01 | 500 | 砌筑砂浆M5.0、M7.5;抹灰砂浆M7.5 | 预拌砂浆 | 批 | 1 | 山东省潍坊地区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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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D-PDX-01 | 500 | 配电箱 | 德力西、正泰等同档次品牌 | 批 | 1 | 山东省地区中铁十六局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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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标物资技术要求规格书
ALC墙板与混凝土条板、石膏砂浆、配电箱、砌块与小砖、砂浆必须满足相应的最新国家标准。
2.1 ALC墙板与混凝土条板技术要求
(一)条板选用表
表:各部位条板选用表
部位及用途 | 块材 | 块材 | 砌筑砂浆 | 砌体容重 (KN/m%%1403%%141 ) |
强度等级 | 强度等级 | |||
外围护墙 | 加气混凝土砌块 | A3.5 | M5.0混合砂浆 | 7 |
内隔墙 | 加气混凝土砌块 | A3.5 | M5.0混合砂浆 | 7 |
女儿墙 | 蒸压粉煤灰普通砖 | MU10 | M7.5混合砂浆 | 19 |
地面以下(直接与土接触) | 煤矸石烧结砖 | MU10 | M7.5水泥砂浆 | 19 |
注:填充材料选用参见《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 50574-2010。
(二)外观质量
1、蒸压加气混凝土条板
蒸压加气混凝土条板外观质量必须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15762-2020)的指标要求,要求如下:
表:尺寸偏差表
项目 | 要求指标 | ||
尺寸允许偏差/mm | 长度L | L | ±4 |
宽度B | B | 0,-4 | |
厚度D | H | ±2 | |
侧向弯曲 | ≤L/1000 | ||
对角线差 | ≤L/600 | ||
表面平整 | ≤3 |
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外观缺陷限值和外观质量
2、轻集料混凝土条板
轻集料混凝土条板外观质量必须符合《轻集料混凝土墙板应用技术规程》(DBJ/T15-84-2021)的指标要求,要求如下:
表:尺寸偏差表
表:外观质量
(三)放射性
蒸压加气混凝土条板、轻集料混凝土条板需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的规定。
(四)板材的力学性能
1、预制隔墙板力学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墙板弯曲产生的横向最大挠度应小于允许挠度,且板表面不应开裂;允许挠度应为受弯试件支座间距离的1/250;墙板抗冲击次数不应少于5次;墙板单点吊挂力不应小于 1000N
2、预制隔墙板材物理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墙板应满足相应的建筑热工、隔声及防火要求:
安装时板的质量含水率不应大于10%。
3、预制外墙板的构造设计应进行单块板抗风、墙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及部件耐久性设计。
2.2 石膏砂浆技术要求
1、石灰膏应在储灰池中熟化,熟化时间不应少于15d,且用于罩面抹灰砂浆时不应少于30d,并应用孔径不大于3mmX3mm 的网过滤。
2、磨细生石灰粉熟化时间不应少于 3d,并应用孔径不大于3mmx3mm 的网过滤。
3、沉淀池中储存的石灰膏,应采取防止于燥、冻结和污染的措施。
4、脱水硬化的石灰裔不得使用;未熟化的生石灰粉及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
5、抹灰砂浆的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的规定。
6、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 的规定。
7、磨细生石灰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生石灰粉》JC/T 480 的规定。
8、建筑石膏宜采用半水石膏,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石膏》GB/T 9776 规定。
9、界面砂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 907 的规定。
10、纤维、聚合物、缓凝剂等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11、配合比要求应符合JGJT220-2010的各类砂浆规定。
2.3 配电箱技术要求
1、配电箱总体应符合《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T 7251.1-2023/IEC61439-1:2020)技术标准,成套设备应由能够承受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产生的机械应力、电气应力、热应力和环境压力的材料,能够耐受不超过额定值的短路电流所产生的热应力和电动应力,在特定条件下应能够承载其额定电流(具体见规范第5.3.1、5.3.2、5.3.3和5.4规定)。设备外壳提供的防止机械碰撞的最小防护等级,如需要,应由相关的成套设备标准进行规定。按照规范10.2.6进行符合性验证。根据IEC 60529:1989、IEC 60529:1989/AMD1:1999和IEC60529:1989/AMD2:2013,由任何成套设备提供的防止触及带电部分及防止外来固体和水进人的防护等级,用卫代码表示,并按照规范中第10.3 进行验证。且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3C认证书等附件齐全。
2.4 砌块与小砖技术要求
1、砌体填充墙材料要求
(一)填充墙材料选用表
填充墙材料表
部位及用途 | 块材 | 块材 | 砌筑砂浆 | 砌体容重 (KN/m³) |
强度等级 | 强度等级 | |||
外围护墙 | 加气混凝土砌块 | A3.5 | M5.0混合砂浆 | 7.0 |
内隔墙 | 加气混凝土砌块 | A3.5 | M5.0混合砂浆 | 7.0 |
女儿墙 | 蒸压粉煤灰普通砖 | MU10 | M7.5混合砂浆 | 19.0 |
地面以下(直接与土接触) | 煤矸石烧结砖 | MU10 | M7.5水泥砂浆 | 19.0 |
注:填充材料选用参见《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 50574-2010。
砌体强度标准值的保证率不应小于95%
(二)砌体材料物理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材料标准应给出吸水率和干燥收缩率限制;
(2)碳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3)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4)抗冻性能应符合GB50574-2010表3.2.3的规定。
(5)线膨胀系数不宜大于1.0*1.0(-5/℃)。
2.5 砂浆技术要求
1、砌筑砂浆
砌筑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掺有引气剂的砌筑砂浆,其引气量不应大于20%;
(2)水泥砂浆的最低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00kg/m::
(3)水泥砂浆密度不应小于1900kg/m,水泥混合砂浆密度不应小于 1800kg/m³。
2、材料试验
(1)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GB/T11969的有关规定执行
(2)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T70的有关规定执行,砂浆试块底模为砌体的同材料底模。
(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的基本性能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 860 的有关规定执行。
(4)各类专用砂浆的抗折强度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 17671的有关规定执行,
(5)标准制定单位应根据不同块体材料的固有特性,编制专用砌筑砂浆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6)对掺有引气剂的砂浆应进行抗折强度试验,
(7)砂浆的冻融试验应与块材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相同.
(8)砌体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129的有关规定执行。
2、满足国家最新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第一到八项按顺序提供)。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ALC墙板与混凝土条板、石膏砂浆、配电箱、砌块与小砖、砂浆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相关资质。配电箱报价品牌为德力西、正泰等同档次品牌,防雷元器件须为在山东省气象局防雷办备案产品。
3.3 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4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两项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3.5 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3.6 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3.7 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3.8 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报名表》及汇款凭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其他资料等八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4. 合同付款条件及质量保证期
4.1 结算后90天内向卖方支付验收检验合格部分产品货款的90%,剩余10%留作质保金。
4.2 合同物资的质量保证期为每批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的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