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煤九矿新副井罐道垂直度测量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EC-HMJK250022001F001)
1. 采购条件
鹤煤九矿新副井罐道垂直度测量已经鹤煤九矿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以下简称鹤煤九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鹤壁市。
1.项目概况:井筒是矿井的重要工程,担负了矿井通风、提升、排水等重要任务。根据河南能源2018年7月25日安全办公会议要求每年对井筒提升罐道进行垂直测量。因此为保障井筒安全提升须对九矿新副井罐道垂直度进行测量。
2.采购范围:
2.1对九矿新副井井筒提升中心线进行校正,测量井上下井筒周边沉降数据、井筒罐道垂直度、标注测量位置,计算内业资料并对比分析结果,提供测量成果。
2.2 服务期限: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必须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测量成果并提供资料。
2.3 以及涉及到采购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持有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2具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从事相关项目,并有相关工程施工经验。
3.4信誉良好,能按时完成并提交成果。
3.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工程项目合同。
3.6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信用报告为准,报告时间要求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布日期之后)。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3.8签署股权及任职关联穿透声明。(详见附件)
3.9响应人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具有垫资能力。(详见附件)
4.结算及付款
4.1结算付款方式:成交人必须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垫资15万元起步),结算方式为按照成交人出具的测量成果报告,经甲方认可后出具验收单,成交人开据发票,提供相关手续,经采购人审核并到采购人财务科挂账,延期不定周期结算。付款方式为垫资结束后36个月按照采购人实际资金情况分期付款。
成交人需书面确认接受该结算方式,同时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技术服务,必须保证按期完成,出现成交人擅自中途停止技术服务,应向采购人赔偿工程总价款的50%损失费;未按期按要求完成服务,应向采购人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同时,成交人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起诉讼。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4日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日9时00分。
2.获取方式:登录中原云商电子招响应平台((https://***/)下载电子文件。
3.采购服务费 / 元(人民币)/标段,按标包计价出售,售后不退。
4.采购服务费发票开具方法:响应人通过发票业务自助办理功能,自助开具电子发票或在线申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详见中原云商电子招响应平台操作教程(链接:http://***/ptsc/list.html%EF%BC%89%E3%80%82%E3%80%90%E8%B4%A2%E5%8A%A1%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9A0371-60200817%E3%80%91%E3%80%82%3Cp%3E
6.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评审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时00分,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云商(http://***/)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采购响应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评审方式,响应人无需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所在地现场参加评审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评审大厅,在线准时参加评审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
7.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5年1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中原云商平台
8. 其他
1.服务周期:20日历天.
3.评审方式:电子一步法。
4.响应保证金:500元(中原云商电子招响应平台线上缴纳)。
5.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须从响应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且在响应截止日期前缴纳成功,不接受现钞,付款用途请注明“鹤煤九矿新副井罐道垂直度测量保证金”)。
6.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及响应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因采购失败重新发布的项目,之前购买过该项目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人,如需继续参与该项目,则不需要重复购买采购文件。
采购失败的项目,响应保证金由系统原路退还,再次发布平台自动生成的响应保证金子账户不一致,响应保证金需重新缴纳。
8. 关于响应服务费和成交服务费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1)响应服务费:响应人通过发票业务自助办理功能,自助开具电子发票或在线申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详见中原云商电子招响应平台操作教程(链接:http://***/ptsc/list.html%EF%BC%89%E3%80%82%3Cp%3E
(2)成交服务费:响应人请将开具发票的信息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zyzb2966002@163.com
响应方法:具体操作方法在中原云商平台“帮助中心”教程。
中原云商网址:http://***/%3Cp%3E
9.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煤九矿纪检监察科、综合办公室(法律顾问)。
监督电话:0392-2919253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
地 址:鹤壁市鹤山区蜀大线与221省道交叉口东440米
联 系 人:杨林
电 话:1593921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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