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项目编号:PC-0109-25J5-FG0090一、采购条件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计划使用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福建华电古田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区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宝峰村,与古田县、福州市、宁德市的直线距离分别为5km、70km和80km。施工内容包括地下厂房系统土建工程(不含厂房结构混凝土)、尾水系统工程、下库进出水口工程、尾水系统钢管制作安装工程、闸门及预埋件制作安装工程、启闭机安装工程、场内永久道路工程、施工支洞工程、施工导流工程等2、采购范围:福建华电古田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污水处理系统设备2套,包含在部分已有设备基础上进行的配套设计、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等与之相关的服务。3、采购数量: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交通洞废水系统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75m3/h,压滤机过滤面积90m2套1废水处理工艺:调节池-一体化沉淀设备(即斜管沉淀一体化设备及配套加药系统)-清水池污泥处理工艺:厢式压滤机2砂石料加工及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处理系统磁基增效高浊废水净化设备,处理能力180m3/h套1砂石分离器+调节池+磁基增效高浊废水净化设备+清水池+板框压滤机3辅助设施规格由厂家提供套14、技术要求4.1交通洞废水系统:设计单位已下发污水处理系统工艺及结构图,现场已根据设计图纸完成土建工作,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由卖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安装。4.2砂石加工和混凝土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180m3/h。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砂石分离器+调节池+磁基增效高浊废水净化设备+清水池+板框压滤机”工艺,废水通过重力管道或压力管道接入处理系统。已有压滤机1台,土建及污水处理系统由卖方自行设计、建造及安装。4.3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设备取消或设备实际供货与招标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4.4卖方应充分了解买方的运输条件,进行实地勘测或咨询后参与报价。注:1、HD316J-15D4-S1-1~8进厂交通洞洞口废水处理系统工艺图(水印)详见附件一;2、HD316J-15D5-S1-00~22进厂交通洞洞口废水处理系统结构图详见附件二;5.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布后15日内全部货到工地现场(根据现场安装需要,保证陆续发货到场),且安装人员需同时开始设备安装工作,安装工作需要在全部货到场15日内全部安装完成,如因现场施工进度原因造成设备留置生产厂家,供应商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费用依据。6.交货地点:福建华电古田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指定地点7.质量要求:7.1设备需具备足够的处理能力,确保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7.2设备材质应耐腐蚀、耐压、耐磨、耐高温,以适应污水处理环境。7.3设备应能在高负荷下稳定运行,处理效果不衰减。7.4设备应能有效去除污染物,达到设计处理效率。7.5定期进行设备检验,包括性能测试和水质分析,确保设备持续达标。8.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买方与卖方之间的货款采取节点付款方式支付,具体支付节点如下:本合同双方选择以下第(3)、(4)种方式支付价款:(1)汇票;(2)支票;(3)电汇或银行转账;(4)银行承兑汇票;(5)其它:8.1第一笔货款(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总价的10%,在合同生效后,并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核对无误或到场货值超过合同额10%后,一个月内由买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给卖方:①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②由银行作为保证人开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的不可撤销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正本1份(保函格式需买方认可),合同设备到现场货值达合同总价的10%后20天内买方返还保函给卖方。8.2第二笔货款支付时间卖方按规定的交货进度供完全部货物,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设备交付款:①交付设备发货清单一份;②设备出厂检验证书一份;交付设备验收单一份;③合同设备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一份;④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⑤合同设备100%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采用一票制方式,发票设备款含所有发生的费用)8.3第三笔货款支付时间卖方产品经安装调试完达产验收通过后,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核对无误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金额为该批合同总价的40%安装调试款:①由买方和卖方、监理代表(如有)共同签署的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一份;②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8.4质量保证金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且经审核无误后15天内将合同总价的5%支付给卖方。(质量保证期2年:全部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经买方投产验收合格后2年),质量保证金可以用保函替代。9验收;9.1质量验收方式:以卖方随货同行的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和《产品检验报告单》、设备调试说明书为依据。污水处理设备到货时应随车携带相关质量检测报告及相关安装、调试人员,确保设备安装完成后能稳定运行。9.2现场到货检验:9.2.1外观质量:设备外观应整洁,无破损、划痕等缺陷。组装要求:设备组装应牢固,连接紧密,无漏水、漏气现象。操作管理:提供详细的操作手册,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规范操作。9.2.2买方提前24小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邮件等方式将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供货数量、到货时间、收货仓库、签收人员信息等,发送给卖方,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及时供货。9.2.3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由卖方负责卸车,买方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为:外观、数量检验。交货时买方仅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及外观进行检查,同时安装完成后,进行试运行,设备卖方无条件配合买方。9.2.4因卖方提供的设备质量问题导致买方工程出现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9.2.5相关的土建由买方负责,包括施工现场的调节池、污泥池、清水池以及设备基础的开挖及营地基坑的开挖浇筑等。卖方需在第一批货物抵达施工场地后(土建施工完成的情况下),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安装调试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问题由卖方自行负责。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持有具有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包含营业执照)许可证,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供应商近3年(2022年—2025年)具有类似(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业绩,合同数量至少3个且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满足:合同扫描件及配套发票扫描件1份,合同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应具有供货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we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