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专网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59753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专网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92000
最高限价(元):792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总体要求
(一)通信链路租赁用于满足中级法院快速、安全、稳定的数据传输需要。
★(二)服务内容包括数据专线,共计2条。(具体网络接入需求详见附件1《通信链路租赁需求清单》)
(三)专线开通时限:中级法院专线开通时限≤10天。
二、数据专线(2条)
(一)中级法院
1.长途1G带宽数据专线2条。
2.各中级法院具备专线接入双活能力。
3.专线可用率达到99.9%,专线带宽扩容能力≥2倍。
4.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小时,故障恢复时间小于4小时。
5.提供专线运行必要的配套服务能力。
(1)供应商不论使用何种技术,均应满足租赁方所购买服务的要求,供应商需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供应商需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
(2)供应商应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线路基本要求:供应商为租赁方中心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供应商为租赁方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且带宽具备扩容能力;供应商提供的接口类型为FC或SC单模光纤接口或租赁方指定的接口,带宽及制式满足租赁方要求;供应商在租赁方中心节点接入侧光自愈环,自愈时间<50ms。供应商在租赁方节点接入侧光自愈环,且自愈时间<50ms。
(4)传输安全服务:具备支持SM1、SM2、SM3、SM4的国产加密算法能力。
6.提供的专线满足双路由保护、双链路资源、双局向接入。
7.每季度提供一次线路巡检服务。
8.提供两会、重大会议、大要案审判期间线路现场重保服务。
附件1:通信链路租赁需求清单
一、中级法院对应连接关系:
| 省法院 | 辖区中级法院 | 数量 | 带宽 |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 2条 | 1G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街道融寓大厦 A 座二楼易采叁通办公大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勤德路
联系方式:0427-2907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联系方式:024-22722298
邮箱地址:wxzb2005@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22020100100004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爽
电 话:024-2272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