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202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202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宁县202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项目业主为中宁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中宁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宁县石空镇、鸣沙镇、宁安镇、白马乡、舟塔乡。
2.2主要建设内容:
(1)白马乡
①三道湖村。砌护渠道总长4.81公里,采用U型混凝土预制板结构。改造各类渠系建筑物共计661座,其中农口17座,节制闸2座,农桥1座,管涵1座,畦田口640座。
②白路村。砌护渠道总长3.46公里,采用U型混凝土预制板结构。改造各类渠系建筑物共计485座,其中农口11座,节制闸7座,农桥5座,渡槽2座,畦田口460座。安装太阳能路灯47盏。
③新田村。新建厕所1座,建筑面积52平方米。
(2)鸣沙镇
新建遮雨棚1座,建筑面积1055平方米,场院硬化3290平方米。新建混凝土排水沟125米。
(3)宁安镇
①新建村。改造巷道长70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宽5~7米,道路两侧铺装面包砖总面积1850平方米。
②新胜村。改造巷道总长61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宽4~7米,道路两侧铺装面包砖总面积2712平方米。改造混凝土排水沟长950米,改造入户管涵41座。
(4)舟塔乡
①黄桥村。新建巷道长197米,混凝土路面宽5米。
②孔滩村。砌护渠道总长1.44公里,采用U型混凝土预制板结构。改造各类渠系建筑物共计195座,其中农口3座,畦田口192座。
③上桥村。砌护渠道总长1.21公里,采用U型混凝土预制板结构。改造各类渠系建筑物共计178座,其中农口12座,农桥5座,畦田口161座。
④靳崖村。砌护渠道总长4.01公里,采用U型混凝土预制板结构。改造各类渠系建筑物共计558座,其中农口11座,管涵13座,畦田口534座。
(5)石空镇
新建遮雨棚1座,建筑面积1389平方米。硬化场地2035平方米。安装路灯22盏。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一标段:中宁县202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一标段),白马乡、鸣沙镇具体内容详见一标段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中宁县202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二标段),宁安镇具体内容详见二标段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中宁县202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三标段),石空镇、舟塔乡具体内容详见三标段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三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受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为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至三标段进行投标,但为保证本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协调、质量及进度,只允许按照标段评审的先后顺序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22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标不见面开标”模式。
5.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5-502137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彦菊
地址:中宁县县城新区
电话:0955-502480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5楼
联系人:张晓婧
电话:18709553221
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