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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颈水-东坑水流域及东长路片区排水系统整治完善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 |
| 项目名称: | 鹅颈水-东坑水流域及东长路片区排水系统整治完善工程前期咨询服务 |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276,200.00 |
| 采购品目: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 采购需求概况: |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鹅颈水-东坑水流域及东长路片区排水系统整治完善工程前期咨询服务 (二)目标:以鹅颈水-东坑水流域及东长路片区为载体,梳理片区雨污水系统,解决排水系统中雨污水无出路、管道过流能力不足、错节乱接等问题,同时对老旧管网进行修复,并根据现行雨污水规划及管道评估资料对现状雨污水管网进行梳理和查漏补缺,建立更加健全完善的雨污水管道收集排放系统,为片区打造更加舒适宜居的环境。 (三)预算金额:27.62万元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三)项目建议书编制,协助我局开展设计方案的沟通和汇报,并取得立项批复文件。 (四)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项目概述。 2.城市概况。 3.现状分析及相关工程。 4.项目建设必要性。 5.总体方案论证。 6.方案设计。 7.环境影响评估。 8.水土保持。 9.节能设计。 10.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及卫生。 11.投资匡算。 12.项目投资收益。 13.研究结论与建议。 三、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取得发改部门立项批复为服务截止时间。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光明区。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者总价为依据;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6.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者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者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响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报价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咨询人提交相关成果文件并获得发改部门批复,且下达项目首次前期计划,支付合同暂定价的80%,余款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且结合履约评价结果,一次性支付。 (五)验收:采购人在项目服务期到期后,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逐项验收。项目验收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验收报告将作为服务费尾款支付的重要依据。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12 |
| 联系人: | 孟工 |
| 联系电话: | 0755-88212305 |
| 备注: |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5日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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