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关于捷普电子(无锡)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XYTCG20260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一、招标条件本捷普电子(无锡)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25.61792000万元,招标人为无锡星源绿色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44号捷普电子厂区内,储能电站拟建设在厂区建筑红线内东北侧厂区围栏内,毗邻沪霍线辅路,距离配电房约150米,该场地占地面积约300平米。本项目装机容量7.456MWh,系统配置为32台233KWh液冷一体机设备,并配置2个汇流箱。每台储能柜由电池、热管理系统、消防系统、配电箱、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柜柜体组成。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捷普电子(无锡)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捷普电子(无锡)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1日17时00分到2026年01月26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详见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2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线下纸质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七、其他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捷普电子(无锡)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星源绿色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招标人为无锡星源绿色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捷普电子(无锡)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以综合评估法实施。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44号。2.工程范围:工程现场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购置、现场安装、接入建设单位能碳管理平台、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本项目需接入当地政府指定储能管理平台,完成平台注册及其他并网前置手续,上传运行数据,完成流程闭环。3.工期:并网工期90天,完工验收工期105天。4.误期违约金:5000元/天。5.本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其中项目功率因数应满足供电公司要求,如发生的罚款将由投标人承担。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6.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组织的竣工验收。7.结算方式:预付款30%,完工验收款85%,竣工结算款支付至经发包人认可的结算审计审核金额97%8.质保金:竣工结算价的3%。9.项目概况:本项目装机容量7.456MWh,系统配置为32台233KWh液冷一体机设备,并配置2个汇流箱。每台储能柜由电池、热管理系统、消防系统、配电箱、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柜柜体组成。10.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256179.2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②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并且【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并且【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③企业资信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2)人员资质要求(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③施工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主体单位员工)、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签约期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另外的联合体申请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无特别说明,投标文件中需投标人盖章之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资信审查采用资格、资信后审方式,只有资格、资信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6年第30号令)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许可延续工作,设置过渡期,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6〕44号)执行。对于已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投标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为:[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并且[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并且[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注:不包含三级(10千伏以下)]。四、招标文件的领取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30-16:00时。2.招标文件文本费:¥300.00。招标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档介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所有提供资料必须有效)(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约期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附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五、开标时间地址1.开标时间:2026年2月12日9:30开标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联系人:陈先生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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