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睢宁县大豆单产提升项目物资采购 JSZC-320324-ZYJS-X2025-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09 09:2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4-ZYJS-X2025-0008
项目名称:睢宁县大豆单产提升项目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83.626000万元(采购包1:62.426000万元;采购包2:88.000000万元;采购包3:39.600000万元;采购包4:81.400000万元;采购包5:112.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383.626000万元(采购包1:62.426000万元;采购包2:88.000000万元;采购包3:39.600000万元;采购包4:81.400000万元;采购包5:112.2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5个采购包,采购包1为复合肥15-15-15;采购包2为99%磷酸二氢钾,采购包3含氨基酸水溶肥;采购包4噻虫·高氯氟;采购包5为17%唑醚·氟环唑,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后7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采购包1、3需提供具有相应参数的登记证或备案号,采购包4、5需提供包含大豆的产品农药登记证,加盖电子签章
2.前6个月内(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任意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原件扫描件;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供应商前6个月内(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任意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4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5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苏采云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09 09:2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5-05-09 09:20 (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开标室六(睢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2025年5月6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5年5月6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赵伟
联系电话:0516-88116006
地址:睢宁县睢河北路广电传媒中心1号楼3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睢宁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睢宁县永康路商务服务中心13楼
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138520594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睢宁县睢河北路广电传媒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赵伟 18052215326
联系电话:0516-88116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伟 18052215326
电话:0516-88116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