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金河磷矿2025年 (岳家山磷矿)采矿扩建工程(55 万吨/年)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金河磷矿2025年 (岳家山磷矿)采矿扩建工程(55 万吨/年)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什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3-510682-07-02-656794】JXQB-029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金河磷矿,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金河磷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什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3-510682-07-02-656794】JXQB-0293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安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四川省金河磷矿岳家山磷矿,由于四川省金河磷矿(岳家山磷矿)原采矿权范围与蓥华山风景名胜区部分重叠,根据相关政策,矿业权人选择避让退出,避让退出后不再与保护区重叠。现持采矿权证基本情况如下:
采矿权人:四川省金河磷矿;
矿山名称:四川省金河磷矿(岳家山磷矿);
经济类型:国有企业;
开采矿种:磷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55万吨/年;
矿区面积:0.9807 km2;
开采深度标高由+1494m至+800m;
2.2、招标范围:现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进行改扩建,设计内容包含四川省金河磷矿2025年 (岳家山磷矿)采矿扩建工程(55 万吨/年)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的编制工作开展,并通过应急厅专家评审取得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出具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2.3、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2.4、设计服务期限: 240 个日历天(需要取得应急管理厅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矿山)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采矿/安全/化工矿山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00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5.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6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什邡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四川省什邡市蓥华山路南段61号
电 话:0838--8211781
传 真:/
邮政编码:/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金河磷矿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蓥华镇金河村六组
邮 编:618400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1588387498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安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提督街54号12层1座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1363542111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年11月2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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