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站前大道公租房新建围墙工程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对“站前大道公租房新建围墙工程”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对该次询价采购的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站前大道公租房新建围墙工程。
(二)采购人: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69737.3元。
(五)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询价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质保期限:验收合格后一年。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及时间
(一)发布媒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市)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18时00分截止。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自拟)。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询价采购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承诺函(原件)。
(五)报价表(原件)。
注:1.供应商提供的询价申请文件需按询价文件中格式填写并装订后现场递交。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采购项目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工期为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通过自验、初步验收、终验合格的,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在施工过程中以及通过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乙方自费返工修复至合格,所造成的工人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工期延误损失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供应商应加强维修施工管理,文明、安全施工,严格做好安全工作。
(四)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包含建设工程相关项目。
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我公司按有效报价由低至高确定本次保险服务采购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供应商。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签订合同,我公司可以选择由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依序递补,其合同价均按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执行。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询价地点
广安枣山站前大道东段163号广安高新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园3幢6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78166345
附件:1.询价申请文件格式
2.控制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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