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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9芜申线(K130+960-K131+610)(K100+478-K100+518)段护岸建设工程施工项目WSX-HASG标段招标公告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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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9芜申线(K130+960-K131+610)(K100+478-K100+518)段护岸建设工程施工项目WSX-HASG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H9芜申线(K130+960-K131+610)(K100+478-K100+518)段护岸建设工程已由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锡港航发【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航道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兴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GH9芜申线(K130+960-K131+610)(K100+478-K100+518)段护岸建设工程共涉及三处护岸,其中:

(1)芜申线K130+960—K131+610段:护岸为自然堤岸,受船行波冲刷影响,岸堤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本段拟在西氿大桥北侧沿岸新建护岸,起点为宜兴市车辆管理所东岸,再向南沿现状自然堤岸,采用桩基处理的悬臂式护岸结构,全长约650m。现状Ⅳ级航道。

(2)芜申线K100+478—K100+518段:护岸破损较为严重,土质较差存在沉降隐患,危及河道堤防和防洪安全。本段拟进行护岸修复,位于城东港大桥北侧沿岸,采用排桩幕墙法进行墙前加固,长约40m。现状Ⅳ级航道。

(3)城东港大桥东侧锚地段:护岸部分墙身及压顶存在破损,给过往停靠船只带来一定安全隐患,本段拟进行锚地修复。

建安费约720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为WSX-HASG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护岸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3个月(以开工令发出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实际交工之日期起计算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评价类型:施工);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②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提供任职承诺)】。

④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近3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2月或2025年1月~2025年3月或2025年2月~2025年4月)的社保(或养老)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3.6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208.143:30001/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需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宜兴市庆源大道 201 号

电话:0510-80703028

联系人:席季柳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 697 号金轮星际中心 A1 栋 7 楼

电话:13814662273(周天豪)、17361879483(施晓露)、陈小龙

联系人:周天豪、施晓露、陈小龙

Email:jsrzcnt@126.com

行政监督:宜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宜兴市解放东路60号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23:59,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对拟投标段进行“预约”,并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人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电子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8.3补遗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8:4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4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5现场开标地点:招标人定于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公开开标。

8.6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①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公告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需折算成“日历天”。

②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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