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1624-04-01-54517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和平县大坝镇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和平县大坝镇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一期) | ||
标段(包)名称 | 和平县大坝镇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一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 ||
公示名称 | 和平县大坝镇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一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7月8日 | ||
评标情况 | 第1候选人:设计部分得分37.712,施工部分得分59.268,总得分96.980。 第2候选人:设计部分得分32.240,施工部分得分50.820,总得分83.060。 第3候选人:设计部分得分30.232,施工部分得分50.772,总得分81.004。 |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一(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 (主)广 东 三 穗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成)广 东 鸿 宇 建 筑 与 工 程 设 计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1.128%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 130 日历天。其中:设计 工期要求:1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要求:120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孙敦才 施工项目负责人:林永强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300101062703号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粤2442021202203167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符合要求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二(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 (主)河 源 市 恒 生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成)河 源 城 建 市 政 规 划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1.602%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130日历天。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120日历天,从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刘平平 施工项目负责人:杨文许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400101279361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粤 2442015201504635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符合要求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三(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 (主) 广 东 港 河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成)河 源 市 广 源 市 政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0.714%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 130 日历天。其中:设计 工期要求:1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要求:120 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周光荣 施工项目负责人:贺国雄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粤中职证字第1716003000891号 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粤2442020202114016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符合要求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夏13楼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戴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3109138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2-5610913 |
联系地址 | 和平县滨河东路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0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7月14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备注: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可填写多个优质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