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51772HW00030110
项目名称:黑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哈尔滨海关口岸门诊部)2025医学实验室检测试剂耗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包1:123833.92元
包2:188879.80元
包3:196795.197元
包4:205259.589元
包5:154667.54元
(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采购内容:
包1:适用于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配套试剂耗材及通用试剂耗材
包2:适用于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配套试剂耗材及适用于血流变仪配套试剂耗材
包3:适用于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配套试剂耗材、适用于结核分枝杆菌培养仪配套试剂耗材及通用试剂耗材
包4:适用于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配套试剂耗材
包5:适用于全自动血液分析仪试剂耗材及通用采样耗材
医学实验室检测试剂耗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逐年签订合同,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供应商服务质量等方面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经评估合格后,执行续签合同,每一个合同期内,合同生效一年或者当年预算执行完毕,满足其中任意一个条件后,合同服务期结束。对于评估不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约。合同期结束后,如甲方尚未确认新成交供应商,由乙方在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情况下,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甲方确认新的供应商。
质量标准与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能承担本项目采购要求;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6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作为供应商适用);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国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采购政策。
四、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时间:2025年7月25日9时至2025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获取方式:在网上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网上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按附件1格式填写获取文件记录表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yw3@zzgj.net.cn),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与项目名称。工作人员审核后,会将标书款转账汇款的账号与付款二维码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可通过个人手机银行、微信、企业基本户进行转账(转账需简单备注单位名称与项目名称),转账成功后将转账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我单位收到报名费与佐证材料视为报名成功。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报名不成功,无法参加本项目活动。
采购文件每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提交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5日9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6.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招标大厅。
6.3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联系方式:
名称:黑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哈尔滨海关口岸门诊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赣水路9号
项目联系人:耿先生
电话:0451-82332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451-8188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么女士
电话:0451-81888888-3095
邮箱:yw3@zzgj.ne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