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上思县明江中学项目-挡土墙工程(项目招标编号:E4506002841001713001)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
1、原内容:要求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23日
现更正为:要求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2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24日
二、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原内容: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份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到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因发包人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竣工验收以及移交所引起的照管和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现更正为: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份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到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因发包人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竣工验收以及移交所引起的照管和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照管期间,承包人需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工程及其相关材料、设备处于安全状态,防止因自身管理疏忽导致损坏、丢失或变质。若因承包人未履行照管义务造成工程或材料、设备出现任何问题,承包人应承担修复、更换或赔偿的责任。对于已运至施工现场但尚未安装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同样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需根据其特性采取防潮、防晒、防火、防盗等必要保护措施。
2、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原内容: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款的30% 。
预付款支付期限: 发包人向上思县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拨款,款项到位后 7 日内支付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工程款进度支付到合同金额的 50%时,扣回 50%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合同金额的90%时,扣完余下的50%预付款。
现更正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30%。本工程提供限额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的材料、设备预付款,以供承包人购进将用于本项目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注:【不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
预付款支付期限: 承包人人员、机械、临时设施搭设完毕,具备开工条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向上思县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拨款,款项到位后 7 日内支付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工程款进度支付到合同金额的 50%时,扣回 50%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合同金额的80%时,扣完余下的50%预付款。
3、12.4工程进度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原内容:合同内工程量计量按工程月进度(每月实际完成的经监理审查合格的工程量)付款,支付至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90%,合同外或设计变更的按85%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上思县财政或审计部门审核和发承包双方确认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现更正为:合同内工程量计量按工程月进度(每月实际完成的经监理审查合格的工程量)付款,支付至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上思县财政或审计部门审核和发承包双方确认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三、本项目原招标工程量清单有调整,调整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重新下载新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并按新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涉及到招标人名称的,统一填写为:广西上思县农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五、原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09时30分,现延期至2025年12月17日11时 00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上思县农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嘉林
电话:0770-853008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政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芬香
电话:0771-5891216
日期: 2025年12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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