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基础设施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JS-20250701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基础设施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5.803147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城市开发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
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以东,舜英路以南,新港大道以西,洵美路以北。项目占地面积约
66527.51 平方米(99.79 亩),总建筑面积约177187.32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32035.73 平方
米,地下约45151.59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基础设施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基础设施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07 月18 日 09 时00 分到2025 年08 月10 日 18 时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8 月11 日 09 时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正文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08 月11 日 09 时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正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5〕244 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
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基础设施监理
2.2 项目编号:HKG-JS-202507014
2.3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
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以东,舜英路以南,新港大道以西,洵美路以北。项目占地面积
约66527.51 平方米(99.79 亩),总建筑面积约177187.32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32035.73
平方米,地下约45151.59 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基础设施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全
过程监理工作,提供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缺陷
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周期):自委托人下达书面进场通知之日起,至本项目质量保修期
结束后下达书面合同终止通知之日止,若出现项目工期延期,不计取延期监理费。
2.6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
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查询结果信息),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
立法人的分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在投标企业缴
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 年2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
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
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
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
3.3.2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
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3 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
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
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
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
3.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
供书面承诺书)。
3.4.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的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 年2 月
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
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
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7 月18 日09 时00 分至2025 年8 月10 日17 时00 分(北
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zzhkgggzy.cn:18082/)”,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
记”后,凭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8 月11 日09 时00 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
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
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航空港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韩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600713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 号7 号楼4 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邮箱:hnqszbdl@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 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 号楼九层907 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 号楼628 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邮箱:gqjgkz@126.com
2025 年7 月1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航空港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 号7 号楼4 层
联 系 人:郝先生、韩女士
电 话:0371-606007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 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 号楼九层907 室
联 系 人: 陈先生、罗先生
电 话: 0371-63225115
电子邮件: hnqszbdl@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