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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2025-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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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2025-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oa.gztpc.com/aeps/login.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5GZTP5ZC011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2025-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2025-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2025-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2)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1+1);执行完一年后,根据考核打分情况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度合同;

(3)本项目不分包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本国服务,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5)品目名称: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1+1);执行完一年后,根据考核打分情况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根据相关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3.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或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7.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9日至 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oa.gztpc.com/aeps/login.html)

方式:1) 注册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完善供应商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工作日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注册地址:http://oa.gztpc.com/aeps/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2) 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登录地址:http://oa.gztpc.com/aeps/login.html);3) 按照《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用说明》(http://www.gztpc.com/content/detail.html)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咨询梁工:18925053631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佛冈县环城东路66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0763-4283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020-37816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跟进人员)(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zhangyanting@gztpc.com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电 话:020-3781628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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