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青川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施工三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青川县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农函【2025】1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资金、地方配套资金、业主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青川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农函【2025】18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川县境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蓄水池48 座、沉砂池36 座、提灌站9 座、管网170719 米、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8 套配绿色防控系统2套及相关闸阀、控制等附属工程,实现肥水运筹5万亩。
三锅镇4680亩、建峰镇3480亩、骑马乡2120亩、沙州镇7460亩、乔庄镇560亩、乐安镇7650亩、曲河乡6920亩、青溪镇1560亩、竹园镇6010亩、关庄镇9560亩。
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各标段清单。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施工三个标段;
2.5本标段招标范围:施工三标段:青溪、三锅、乔庄、骑马、沙州。(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且达到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合格。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类施工项目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3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0839-3263076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川县乔庄镇农业中心 地 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
业园区金周路595号3栋4
层407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女士(异议受理人)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 话: 0839-7202689 电 话: 028-8667974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
2025 年 12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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