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投入品农产品执法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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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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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诺)。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诺)。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诺)。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1. 采购人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