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ZYS[2025]075GK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非公租房零星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让利幅度(%):15(%) | 淳安县七星装璜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鼓山大道379号三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2026年度非公租房零星维修工程 | 2026年度非公租房零星维修工程 | 主要包括墙面、天棚等零星改造维修。 | 施工工期应按招标人要求按时完成,属抢修工程应在0.5小时之内技术人员到现场踏看并制定抢修方案,在招标人下达任务后24小时内到位开始施工;其他工程应按招标人下达任务后三天内开始施工,并按招标人要求工期按时完成等。 | 服务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总报价应含采购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6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环湖北路22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20252
质疑联系人:洪珊珊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136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综合大楼三楼3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勇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8591219
质疑联系人:邵云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1984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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