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税务及专项审计(2026年-2028年)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5-1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税务及专项审计(2026年-2028年),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税务及专项审计(2026年-2028年)。
2.2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含合并报表及各单体公司报表);(2)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3)企业负责人任期业绩考核专项审计;(4)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5)职工薪酬平均水平专项审计;(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审计;(7)轨道交通运营成本预算专项审计;(8)轨道交通运营成本决算专项审计;(9)各单体公司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咨询。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实施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5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企业近3年无证监会、财政部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记录,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类似审计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完成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审计项目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1份)以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资料;
(3)法人授权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
(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页加盖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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