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绍柯财预执〔2021〕218号)、《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细则》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 招标人名称: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柯桥分中心
二、招标项目名称: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柯桥分中心2025年第2期业务资金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ZJSX-20250705
四、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的标的总额为 116000 万元,分5个标段,中标13家银行,各标段标的额分别为15000万元2名;13000 万元2名;12000 万元3名;5000 万元3名;3000万元3名,存放期限为一年。
考虑到资金支付等需求,中标资金可由招标人决定分若干存单在中标银行存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柯桥区财政局和绍兴市人民银行核准开有资金结算专户,具有受委托办理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公积金业务资格的承办银行;
2.在绍兴市柯桥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区政府批文。
5.投投标银行需符合《柯桥区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业务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六、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589号2楼)受理,并向工作人员递交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金融许可证书、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其他材料)。
6、廉洁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网页下方附件)
以上资料除廉洁承诺书外,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行公章。
七、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29日 09:00时——09: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柯桥分中心(柯桥区纺都路1108号(柯桥区档案局))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09:30时。
开标地点: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柯桥分中心(柯桥区纺都路1108号(柯桥区档案局))五楼会议室,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
九、相关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十、招标公告发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gjj.sx.gov.cn)
十一、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589号2楼);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15257557650;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人:马岚;联系电话:0575-85203305。
十二、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柯桥分中心黄欣0575-8412662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钟工15257557650
监督人: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马岚0575-85203305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柯桥分中心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4日
附件信息:- 廉政承诺书.doc(0.1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