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均坪镇板溪村-先锋村-老窑上村历史遗留矿山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受溆浦县自然资源局 的委托对溆浦县均坪镇板溪村-先锋村-老窑上村历史遗留矿山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溆浦县均坪镇板溪村-先锋村-老窑上村历史遗留矿山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已于2025年07月01日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开、评标工作,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现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以下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7日。
招 标 人:溆浦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137629407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3203110477
监管部门: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联系电话:0745-3224931
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湘潭市煤田地质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单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闽武长城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 联合体单位: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湘煤地质工程 有限公司 联合体单位:湖南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0558900 | 20567190 | 20197702 | |
工期(天) | 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 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 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施工部分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设计部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 施工部分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设计部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 施工部分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设计部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 |
保修要求 |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合同约定执行 |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合同约定执行 |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合同约定执行 | |
详细评审得分情况 | 总分 | 96.60 | 63.65 | 60.93 |
投标报价 | 19.98 | 19.98 | 19.91 | |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 | 40.00 | 9.60 | 7.20 | |
技术方案 | 36.62 | 34.07 | 33.82 | |
总承包项目 负责人 | 姓名 | 李眉 | 周丛 | 文亭 |
证书编号 | 湘243002396727 | 闽2352020202101442 | 湘1432020202201554 | |
施工项目 负责人 | 姓名 | 李眉 | 周丛 | 文亭 |
证书编号 | 湘243002396727 | 闽2352020202101442 | 湘1432020202201554 | |
设计项目 负责人 | 姓名 | 刘欢欢 | 王铸 | 谷泓坤 |
证书编号 | B244300127 国机人[2023]61号-237 | 201810078110000101 ZGB05062825 | B244300156 A08171000000001447 | |
施工技术 负责人 | 姓名 | 李干龙 | 刘江涛 | 陈芳 |
证书编号 | A08211000000001923 | 011039953 | A08211000000001883 | |
投标担保信息 | 担保机构 | 湖南永玺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 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长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经营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C区1号写字楼713 |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11号2幢2-6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 99长房国际大厦 16 层 | |
联系电话 | 0731-85010946 | / | 0731-88441188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无
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技术方案评得分情况表(不排序)
投标人(牵头人)名称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评委4 | 评委5 | 汇总 |
闽武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82.10 | 86.30 | 81.80 | 84.00 | 91.70 | 85.18 |
湘潭市煤田地质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90.63 | 90.75 | 92.10 | 92.00 | 92.20 | 91.54 |
湖南湘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83.40 | 86.30 | 86.70 | 84.00 | 82.30 | 84.54 |
重庆市二零八地质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 87.90 | 86.10 | 85.20 | 80.00 | 81.00 | 84.0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书面提出。公示期届满时,对以上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人将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原则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