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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关于2025年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采购公告

苏州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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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 JSZC-320500-SZJX-C2025-003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0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JX-C2025-0039

项目名称:2025年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6.000000万元(采购包1:86.5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万元;采购包3:44.000000万元;采购包4:38.000000万元;采购包5:37.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为不断提升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与保障力度,提高大气多参数站等自动站的运维管理效率,使环境监测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现就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主要特征因子仪器的运行维护进行采购,服务频次、质量需满足国家最新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等文件要求,同时完成数据初步审核及整理分析。运维工作中涉及维修、运输及更换配件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单位承担,详见采购需求。

2.标段划分及成交原则: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每标段成交单位数量为一家。响应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响应,评标时,按评标方法每个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标段数最多为1个。已在本项目前标段评审中成交的供应商,不再具有其余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其余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且不进入下一标段的打分。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

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5日-2026年6月4日(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5-06-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4.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0512-68338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

联系人:张瑾、陈丽韵

联系电话:0512-65200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陈丽韵

电话:0512-65200361

附件:JSZC-320500-SZJX-C2025-0039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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