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名称 | 银川阅海滑雪场滑雪护具(场地)及滑雪教学服务团队2026-2027雪季租赁权 | ||||||||||||||
拍卖项目编号 | NXZLPM-2026-107 | 拍卖机构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6年11月2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年11月13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银川市金凤区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在中拍平台([链接])对银川阅海滑雪场滑雪护具(场地)及滑雪教学服务团队2026-2027雪季租赁权权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租赁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租赁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宁夏阅海滑雪服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阅海滑雪场 | ||||||||||||||
法人代表 | 叶河均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银川阅海滑雪场滑雪护具(场地)及滑雪教学服务团队2026-2027雪季租赁权,自2026年12月至雪季结束(具体以滑雪场的开业及结束经营时间为准),具体使用面积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力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10月27日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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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参考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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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标的相关数据均参考自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本次拍卖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应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租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租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竞得标的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与委托方、拍卖人无关,竞租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3、租赁期为一个雪季,自2026年12月至雪季结束(具体以滑雪场的开业及结束经营时间为准),竞租人须自行评估冰雪项目运营、消防、安全、资质、客流等全部经营风险。 4、竞租人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竞租人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人承诺独立承担,委托人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滑雪护具(场地)租赁权项目,委托方只提供经营场地,该场地为专营区域,仅限滑雪护具类相关经营(雪服、头盔、雪镜、护臀、护膝等装备),承租人不得擅自变更业态。 6、银川阅海滑雪场滑雪教学服务团队要求教练员全员持证上岗,所持教练证为国家颁发的教练证,本标的开展工作所需要的所有用具承租人自行配备。 7、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与承租人须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需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8、因政府发布新的规划政策、行政命令及其他政府行为,导致租赁提前终止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租赁费据实结算。 9、标的物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垃圾处理、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0、承租人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委托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11、承租人与委托方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进行再行拍卖。 12、拍卖成交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承租人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3、承租人对其所租赁的范围使用必须遵守法律和标的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结构用途。 14、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所经营的设施、设备、构筑物或其它不属于承租人所有的财产损坏或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租人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时间截止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向本行提交相关资料、交付保证金,并领取拍卖资料、竞买凭证。竞租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法人报名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主要网站名称及网址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cid=640000_312&sid=402848249632119e01963269c8440007。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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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2026年11月13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竞租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 ||||||||||||||
交纳名称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 ||||||||||||||
开户行 |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 ||||||||||||||
交纳账号 | 50085348004000001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6年11月12日至2026年11月13日(9时-17时) |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拍卖时间 | 2026年11月16日10时 | ||||||||||||||
拍卖网址 | 中拍平台([链接])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拍平台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王经理 | 联系电话 | 18209589118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刘经理 | 联系电话 | 15595409898 | ||||||||||||
传真 | 0951-5986008 | ||||||||||||||
重要提示 | 竞租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竞租人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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