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41120250001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凉山州财政局协同办公系统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采购需求
三、采购需求中:四、项目需求及分包情况、采购标的“7、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五)、商务要求:(3)资金支付:项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签订合同金额300000.00元。”
四、采购需求中:11、合同管理安排“)付款进度安排:
1、 付款条件说明: 项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签订合同金额300000.00元 ,达到付款条件起 7 日内, 据实情况说明为项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签订合同金额300000.00元。
2、 付款条件说明: 第二年项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签订合同金额300000.00元 ,达到付款条件起 7 日内, 据实情况说明为第二年项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签订合同金额300000.00元。
3、 付款条件说明: 第三年项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签订合同金额300000.00元 ,达到付款条件起 7 日内, 据实情况说明为第三年项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签订合同金额300000.00元”
现更正为:
三、(★ (五)、商务要求(3)资金支付:签订合同之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半年期后,查看合同履约情况,履约情况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0%。
四、付款进度安排:签订合同之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半年期后,查看合同履约情况,履约情况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0%。
更正事项:2、招标文件
一、原招标文件中3.2.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五)、商务要求:(3)资金支付:
项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签订合同金额300000.00元。”
二、原招标文件中3.3.2.商务要求“付款进度安排:1、项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签订合同金额300000.00元,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项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签订合同金额300000.00元。
2、第二年项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签订合同金额300000.00元,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第二年项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签订合同金额300000.00元。
3、第三年项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签订合同金额300000.00元,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第三年项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签订合同金额300000.00元”
现更正为:
一、(★ (五)、商务要求:(3)资金支付:签订合同之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半年期后,查看合同履约情况,履约情况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0%。
二、付款进度安排:1、签订合同之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半年期后,查看合同履约情况,履约情况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0%。
其他地方与本更正不一致的地方,以更正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09号
联系方式:0834-3222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昌清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春城路113号
联系方式:0834-2221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91513401MADEU64U4L
电话:0834-2221268
西昌清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