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229刘大线刘家店至二十里堡镇东及稻香村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县道X229刘大线刘家店至二十里堡镇东及稻香村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6年10月27日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地点)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仁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99.3540114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21906053.28元
项目经理:张庭瑞
项目经理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注册证号:辽1212014201511093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交安B20G00304
项目经理业绩:1、金普新区石北线与滨海公路连接线工程施工
2、金普新区2022年乡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二期施工一标段
项目总工:于汐
项目总工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181051619
项目总工业绩:金普新区石北线与滨海公路连接线工程施工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金普新区石北线与滨海公路连接线工程施工
2、2024年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丹东线(G228)沿海路路口至西苏撑子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施工
3、2024年瓦房店市第三批农村公路大修工程施工二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云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98.4373526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22006131.91元
项目经理:吴英姿
项目经理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注册证号:辽1212007200804289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交安B21G00042
项目经理业绩:1、葫芦岛市国道通武线元宝山岭至柳条沟大桥段水毁恢复工程施工2标段
2、朝阳市赤锦线青沟梁至小西炉段修复养护工程及南山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和朝葫线八道河大桥及京沈线李家湾大桥养护工程
项目总工:郑金山
项目总工资格: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00083478
项目总工业绩:县道X230石北线北房身至北乐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县道X230石北线北房身至北乐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2、省道S212盖亮线亮甲店至永锋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3、朝阳市赤锦线青沟梁至小西炉段修复养护工程及南山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和朝葫线八道河大桥及京沈线李家湾大桥养护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得分:98.2336562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22028371.00元
项目经理:包仲凯
项目经理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注册证号:辽1212023202400333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辽交安B21G00200
项目经理业绩:1、鞍山市沈海线(高坨至古城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第2标段
2、沈阳市东张线(康平县城至任家窝堡段)修复养护工程、(任家窝堡至张强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
项目总工:杨永凯
项目总工资格: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181011465
项目总工业绩:沈阳市东张线(康平县城至任家窝堡段)修复养护工程、(任家窝堡至张强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鞍山市沈海线(高坨至古城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第2标段
2、沈阳市东张线(康平县城至任家窝堡段)修复养护工程、(任家窝堡至张强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
3、国道黑大线天台桥改造工程施工
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02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和平路3号
邮 编:116000
联 系 人:邱女士
电 话:0411-87877002
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793号
联 系 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411-877888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
联 系 人:张双双、牟裕家、杨妍、罗亿柳
电 话:0411-83612745
电子邮件:lnhfzb@[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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