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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天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仓储项目1、2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天津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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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JS1216412025074007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AS002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储粮天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已由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以津保审投〔2024〕19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中储粮(天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87060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87060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4234平方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储粮(天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浅圆仓32座,直径27m;工作塔,建筑面积5550㎡;1#~4#提升塔,建筑面积4612㎡;汽车接收站,建筑面积559.6㎡;1#、2#平房仓,建筑面积5146㎡;消防泵房、变配电间,建筑面积510㎡;消防水池3000t;器材库,建筑面积1767㎡;机械库,建筑面积1767㎡;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00㎡;生产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560㎡;食堂及倒班房,建筑面积1040㎡;综合业务楼,建筑面积2300㎡;1#~3#门卫,建筑面积分别为72、72、150㎡;道路、地坪、绿化、围墙、土方量、挡土墙等总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2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中储粮天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土建总承包第一标段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浅圆仓16座;建设平房仓2座;配套建设工作塔、汽车接收站、1#、2#提升塔、器材库、机械库、制氮机房、1#变配电间、一站通、1#门卫室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
二标段:标段名称:中储粮天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土建总承包第二标段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浅圆仓16座;建设综合业务楼、倒班房、食堂及生产辅助用房;配套建设3#、4#提升塔、消防泵房、消防水池、2#变配电间、2#、3#门卫室、围墙、挡土墙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25日,具体以项目实际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25日,其中浅圆仓、工作塔、提升塔的主体工程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具备交付MEC标段安装的条件。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财审报告: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成立不满3年的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自成立之日起至申请截止日前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提供申请截止日前3个月内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3、资质等级:[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4、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类)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类),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类),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副高级及以上),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其他人员须提供相关单位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6)项目经理(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7)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其须提供个人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下载的连续一年(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的社保证明;(8)同一工程项目中,正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管理岗位。副项目经理不得代行正项目经理岗位职责,可兼任各专业管理岗位。技术管理负责人需单独配置;(9)投标人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号)和《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相关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且不得低于资格审查文件所附各标段项目管理人员最低配置表。(10)正、副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年限,以年限承诺书、毕业证时间至申请截止时间是否满相应年共同证明,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注: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证书有效性及注册单位,2022年1月1日开始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实行电子证照,现场还需要扫打印证书上的二维码确认。如查询结果存在问题,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无效标函处理。(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签名图像不清晰无法辨认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5、业绩要求:申请人具有近5年(2020年06月30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总仓容10万吨(含)以上或总仓容体积14.1万立方米(含)以上钢筋混凝土圆筒形仓库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立筒仓、浅圆仓或大直径筒仓)业绩。类似业绩要求(1):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必须能反映出完整的网站名称、网络平台链接、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若截图不能反映网站名称、网络平台链接、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的,则提供的业绩无效。类似业绩要求(2):如果上述截图已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网络平台链接、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但无法证明项目的竣工时间、工程结构形式、规模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三者不可缺一。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五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各参建单位的签字、盖章、落款日期须规范、齐全、清晰,并以最晚的签字日期为准,无日期或日期不全的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如这三者无法明确证明项目规模及结构形式,还须提供图纸或业主证明等材料。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6、信用查询:开标现场,招标人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7、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预审会议时: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8、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由授权人参加的: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9、委托代理人要求: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财审报告: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成立不满3年的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自成立之日起至申请截止日前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提供申请截止日前3个月内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3、资质等级:[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4、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类)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类),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类),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副高级及以上),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其他人员须提供相关单位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6)项目经理(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7)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其须提供个人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下载的连续一年(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的社保证明;(8)同一工程项目中,正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管理岗位。副项目经理不得代行正项目经理岗位职责,可兼任各专业管理岗位。技术管理负责人需单独配置;(9)投标人应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号)和《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相关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且不得低于资格审查文件所附各标段项目管理人员最低配置表。(10)正、副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年限,以年限承诺书、毕业证时间至申请截止时间是否满相应年共同证明,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注: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证书有效性及注册单位,2022年1月1日开始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实行电子证照,现场还需要扫打印证书上的二维码确认。如查询结果存在问题,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无效标函处理。(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签名图像不清晰无法辨认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5、业绩要求:申请人具有近5年(2020年6月30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总仓容10万吨(含)以上或总仓容体积14.1万立方米(含)以上钢筋混凝土圆筒形仓库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立筒仓、浅圆仓或大直径筒仓)业绩。类似业绩要求(1):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必须能反映出完整的网站名称、网络平台链接、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若截图不能反映网站名称、网络平台链接、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的,则提供的业绩无效。类似业绩要求(2):如果上述截图已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网络平台链接、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但无法证明项目的竣工时间、工程结构形式、规模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三者不可缺一。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五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各参建单位的签字、盖章、落款日期须规范、齐全、清晰,并以最晚的签字日期为准,无日期或日期不全的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如这三者无法明确证明项目规模及结构形式,还须提供图纸或业主证明等材料。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6、信用查询:开标现场,招标人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7、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预审会议时: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8、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由授权人参加的:需提供: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9、委托代理人要求: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2个标段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7月31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8月06日16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5.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2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中储粮(天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志学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海河中道39号

邮政编码:300452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02265568150

传真:02265568150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东升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

邮政编码:100048

联系人:韩工、李工、陆经理

电话:010-68900018

传真:/
日期:2025年07月3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储粮(天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高志学

电话:02265568150

传真:0226556815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海河中道39号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 靳松

电话: 84906752

传真: 84906751

电子邮箱: jinson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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