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兴大广场排涝整治工程已由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C02014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丰泽城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市级国企投资,招标人为泉州丰泽城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910.360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系国兴大广场排涝整治工程拟在师范学院内部新建5000*2500的暗涵衔接上游明渠,沿道路由西到东,从北到南,接至泉州师范未端现状已建成5000*2500的现状暗涵,总长约312m。包含沿线既有管线、绿化迁改及路面恢复,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适用于三级资质,本项目工程造价为910.3603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为910.3603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10360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 苗木养护期为一年(6个月成活养护,6个月日常养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删除招标文件中“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27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9月15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捌万元人民币(小写:180000元)(下同)。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减免投标保证金对全市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2)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16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丰泽城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建筑服务产业园,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15159884428,传真:/
联 系 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星际大厦三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86805586@qq.com
电话:0595-28008559 、13625968179、13506037338,传真:0595-22102275
联 系 人:小郑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丰泽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5-225756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4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