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457039202526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部分居民区既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隐患整改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5000250513110064-15258561
四、项目名称:2025年部分居民区既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隐患整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浦兴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北路518号
联系方式:18917634830
供应商(乙方):上海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超云(男)
地址:崇明区
联系方式:1862178061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年部分居民区既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隐患整改
数量: 1.00
单价(元): 1538465.3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施工范围:为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隐患,切实减少居民区火灾的发生,城运中心拟对金鹏、平度等居民区的10个电动自行车车库安装消防喷淋等设备设施,对东三居民区增设部分开放式充电桩,进一步为居民群众创造安全的充电环境。主要内容为:增配喷淋、监控、烟感等消防设备,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本工程包含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工期: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为准。项目经理:李旭涛执业证书信息:沪1232014201506450
2.合同金额(元):
1538465.35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