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工程剩余砂石料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 方量 | 存放位置 | 参考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玉门市工程剩余砂石料 | 19157.04 立方米 | 玉门市生态调蓄水池西侧 | 2.12 | 0.1 |
以上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标的踏勘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请与我公司联系。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与我公司联系报名。
四、拍卖时间:2025年12月12日9时30分
五、拍卖地点: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六、竞买登记有关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
2、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清运工作。
3、有意竞买者可持有效身份证明,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交易一网通办系统用户注册页面进行注册,并完成相关信息认证,如已有账号用户可直接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交易一网通办系统并完成报名。
报名网址:https://***:19004/?ticket=&authCode=&platformCode=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
竞买保证金:5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2702 1501 0400 0970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桥滨支行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计利息。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需竞买人自行装卸、清运,所有费用自理。
2.拍卖标的的清运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买受人成交后按委托人要求交纳,并支付至三方监管账户共同监管。清运完毕并经委托人核验通过后,该保证金将于十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拍卖标的清运内容包括标的物本身及因处置产生的所有废弃物,买受人须负责将现场清理干净,完成地貌恢复。
4.若买受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清运与处置,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清运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给委托人与拍卖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买受人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防范发生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
6.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后,委托人交付标的。若买受人不按约定提取标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买受人在未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和拍卖佣金前,无权要求拍卖人或委托人移交标的。
7.买受人装卸、清运时按照现状进行,意向竞买人必须现场踏勘标的,如果不进行现场踏勘,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8.买受人若在堆放场地对所竞得标的进行生产加工的,需到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9.因标的存放在露天场地,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对标的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与本公司联系垂询并对标的进行实地查勘了解,竞买人了解标的实际状况后方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和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的全部认可,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无条件接收标的。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13567181531(朱经理)
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4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