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白河县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服务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白河县-2025-00547
项目名称:白河县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服务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服务费):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16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服务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服务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10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0月1日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5年11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备注联系电话及有效邮箱,并加盖原色公章)在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进行报名,报名完毕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新区
联系方式:15929452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联系方式:15029700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029700566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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