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阜新市四合大街北部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一体化泵站新建电源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900-00596
项目名称:阜新市四合大街北部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一体化泵站新建电源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9159
最高限价(元):1109159
采购需求:查看
阜新市四合大街北部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一体化泵站新建电源工程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新市四合大街北部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一体化泵站新建电源工程
2.采购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3.采购内容:新建配电房:新装SCB14-200kVA变压器1台,SCB14-1250kVA变压器1台。新装交流屏1面、负控屏1面,高压柜进线柜1面、计量柜1面、PT柜1面、变压器柜2面,低压主受柜2面、电容柜3面、馈出柜1面。外线部分:敷设ZC-YJV22-3x1208.7/15kV电缆,采用Ф200CPVC排管1x2砂土回填敷设方式。设电缆井3座。(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预算金额:1,109,159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地点:阜新市四合大街北部区域,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
①取得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本项目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要求工程全部由中小企业承建。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三、商务要求
★(一)计划工期: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6月30日。
★(二)项目地点:阜新市四合大街北部区域,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①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
②结算后,拨付至结算总价的98%;
③剩余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支付;
④如发生合同价款减少现象,应酌情减少进度款支付款额;
⑤最终合同结算价格以审定价格为准。
★(四)履约验收方案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以下简称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符合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指标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验收程序:
1.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
2.采购人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单》
3.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
4.验收方法:全数检查及抽样检查。
5.组织验收。
验收报告:验收记录、验收意见、质量证明文件、影像资料以及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关内容等。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6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本项目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要求工程全部由中小企业承建。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
(1)取得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
(2)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18时00分至2025年05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一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
联系方式:0418-6228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湖滨路36-4号4门
联系方式:0418-6266333
邮箱地址:liaoningzhuozhu@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益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00100010314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18-626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