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延吉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KEDBL-G101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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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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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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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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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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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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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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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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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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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申领的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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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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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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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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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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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