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S12025047-1
项目名称:石台县“十五五”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
招标单位: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台县2026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农经〔2025〕254号文《关于石台县“十五五”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单位为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池州市柒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池州市石台县。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剡等11座水库大坝防渗加固或连续性恢复,上下游坝坡培土加固,溢洪道修缮加固,上坝及坝顶道路等管理设施配建,PE管涵圬工结构破坝翻涵或山体开凿隧洞新建启闭机闸门控制钢筋砼箱涵等;考圲河水库放水隧洞进口闸室控制结构及闸门改造,隧洞进口岸坡加固 ,坝体上下游修缮加固,溢洪道出口水毁修复加固,管理设施配建等。项目总投资约5910万元,勘察设计费约为150.00万元。
2.3设计周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勘察、测绘成果)送审,初设批复后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
2.4招标范围:石台县“十五五”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主要涉及范围为张田水库、象石水库、安源水库、西坑水库、永丰水库、南山水库;二标段主要涉及范围为南坑水库、小剡水库、考圲河水库、爱国水库、沙塍水库、红光水库。主要服务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查配合;建设期间的勘测设计服务及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等工作,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全部设计内容及全过程服务。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
2.7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50万元(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75万元,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75万元)。
2.8其他:/
注:本项目开、评标及中标顺序为:按标段序号依次开标(石台县“十五五”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石台县“十五五”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可中标一个项目,如某投标人已被推荐为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二标段则对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再纳入评标基准值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均指:具有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或勘察(测)设计费单项合同额45万元及以上的水库工程(含新建水库或水库除险加固类)项目(勘察(测)设计)业绩。(注:业绩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的总投资金额或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初步设计的批复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查询,须附平台网页截图);所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若如无法体现相关评审要素的,须另提供项目业主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拟派,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具备联合体分工协议中各自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和能力。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5、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递交方式为网上上传,逾期未上传的不予接收。开标地址: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5.2本项目为全流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支持远程解密(详见远程解密手册),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如递交可以采用邮递方式递交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和谐公馆15楼1511室,联系人:汪志伟,电话:1395550730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j.chizhou.gov.cn/)、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公开发布。
8.注意事项
8.1本项目只接受已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中的完善信息的市场主体参与,未完善的市场主体请及时办理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请参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j.chizhou.gov.cn/)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切换公告”(公告附件含操作视频),联系电话:0566-2318357,0566-2318216)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8.2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使用详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学习视频”;
8.3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由此造成无法参与投标责任自负。
8.4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最新版品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直接点击该链接下载:
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80000/d06a72c44a3b4073a658369071b2de1e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60010。
8.5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的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登录到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开标环节开启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其授权委托人随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远程等方式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进行回复)对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做出答复,逾期未提交询标回复函的,视同认可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8.6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将相应企业、人员等资料,清晰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添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栏目,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8.78.6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按照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中“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操作要求进行办理,联系电话:0566-2318206。
8.8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注册的其他内容,在本项目不作要求。
8.9品茗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66-2318056、0566-2318106。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池州市石台县政务新区水利局大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李益群
电话:15324435105
9.2招标代理机构:池州市柒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和谐公馆15楼1511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汪志伟
电话:13955507301
9.3电子交易系统:池州市品茗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66-2318056、0566-2318106
9.4行政监督部门:石台县水利局
地址:池州市石台县政务新区水利局大楼
电话:0566-6022851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