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1) | 打分制评审1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0~20.00) |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7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电子信息设备或智能化设备采购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0分,满分20分。(1)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述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以加盖项目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公章为准。(2)资格要求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中类似业绩可以兼得,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阶段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
| 信誉(0~20.00) | 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信(信用)等级证明,AAA级得20分,AA级得15分,A级得10分,其余不得分,满分20分。(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
| 认证体系(0~15.00) |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 15分。注:以上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处于可使用状态,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
| 售后服务响应(0~20.00) | (1)投标人售后服务团队 20人(含)以上得 10 分;售后服务团队10人(含)-20 人(不含)得8分; 10 人(不含)以下不得分。 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售后服务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 (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投标人为售后服务人员缴纳的齐全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售后服务团队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齐全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齐全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2)投标人承诺在免费质保期内,当设备运行出现故障投标人必须在 30 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不能修复故障将以新品替换,48 小时内必须排除一切故障,得10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
| 技术及服务方案(0~25.00) | 评委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及服务方案及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其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优:25分、良:22.5分;中:20分;差:17.5分;无:0分;满分25分。(1)技术及服务方案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2)技术及服务方案总篇幅要求:不超过2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扣完为止。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5.00 分 技术响应:30.00 分 商务响应: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100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 45.0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0~27.00) | 全部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27分。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的技术指标的响应如有负偏离,每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技术参数及要求以招标文件设备参数为准。针对▲号参数,投标人需按照▲号指标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同负偏离。 | 27.00 |
| 技术能力1(0~2.00) | 投标人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五级得2分,四级得1分,三级得0.5 分,不提供不得分。(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2.00 | ||
| 技术能力2(0~1.00) |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CS4及以上得1分,CS3得0.5分,其余不得分。(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1.0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0~3.00) |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得0.5分,满分1分;(2)项目组成员具备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应急响应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2分。(同一人拥有多个证书的按一个证书记分)提供人员证书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证明材料,缴纳时间近半年(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 | 3.00 |
| 售后服务能力(0~2.00) |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符合GB/T27922-2011标准)且覆盖智能化相关售后服务:五星级及以上得2分,四星级得1分,其余不得分。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2.00 | ||
| 售后服务方案(0~5.00) | 投标人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针对本项目从售后服务响应、本地化服务能力、服务承诺、售后培训等方面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 分) | 5.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及调试方案(0~10.00) | 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的规划以及对产品设备和系统及其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质量、功能、安全、工艺进度、系统协调及项目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阐述。(优:10分;良:9分;中:8分;差:7分;无不得分) | 10.00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业绩(0~5.00) | 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7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电子信息设备采购或智能化设备采购业绩。提供三个及以上得5分,两个得3分,一个得1分,满分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材料中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不得分。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以加盖项目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公章为准)。投标评审类似业绩与资格预审阶段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 5.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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