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苏滁第二实验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508-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苏滁第二实验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技术资信分评分3.人员配备(2)保洁主管(2分)①具有园林绿化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截图)。疑问:以前颁发的证书是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可查),后期颁发的才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请问持有绿化工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同样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须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截图。
2、信用等级;投标人(含其分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市级或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2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1分。本项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不累计加分。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或官网公示截图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发现其中关于信用等级A级、B级的要求,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故向贵方提出质疑。信用等级的评定方式可能存在局限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定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当地政策导向,评定标准的差异等,这些差异可能会使评分结果缺乏客观性和一致性,无法真正体现企业的真实信用状态。小微企业虽规模较小,但在服务质量、创新能力和对客户需求的满意度上都有不凡的表现,同样能够为项目提供出色的物业管理服务。信用等级的门槛,不仅让小微企业无法展现自身实力的机会,也不利于营造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法律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明确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本次招标设置的信用等级要求,对于我司这样的小微企业而言,获取此类信用等级困难较大,这不仅限制了小微企业参与公平竞争,也与文件中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精神不相符,有着对中小企业的歧视与排他嫌疑。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文第22条明确指出依据企业信用状况,由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授予信用星级标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
经查询①安徽省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中明确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信用管理工作。②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明确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管理的主管部门。③南昌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制定统一的物业服务信用评价。
本项目采购内容即为物业服务项目,要求市级或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信用等级是合理要求,不存在局限性,且招标文件已明确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类似均予以认可。本项目也鼓励中标人在服务期间获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
综合考虑此项评分内容调整如下:
信用等级:投标人(含其分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2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1分。本项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不累计加分。
3、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8月27日8时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滁第二实验学校
地址:滁州市锦州路516号
联系人:孙勇军
联系方式:13339289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90、18909605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勇军、关勤勤
电话:13339289825、18909605753
五、附件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