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城区水利路道路提升改造更新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城区水利路道路提升改造更新项目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灌发改投资〔2025〕4号、灌发改投资〔2025〕8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使用单位为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云县城区水利路道路提升改造更新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灌云县水利路(长安大道-胜利路)。
2.1.2 建设规模:项目道路长2023米,宽约32米,项目主要对道路路面进行黑色化改造,对雨水进水口及检查井抬高并新建雨水井盖、篦子,防坠网,路面改造后,重新实施交通标线。
2.1.3 最高投标限价: 5682247.13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1.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具体以总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
2.1.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灌云县城区水利路道路提升改造更新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并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6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 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 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5年03月-2025 年0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全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苏建招办【2022】2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6)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文件精神。
4.招标文件获取开始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5年03月至2025年08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7)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或建立链接至诚信库。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有效的、最新的,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7.1 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 家时(含20 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
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 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7.2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7.2.1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 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减 0.6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2.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K2=86%(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 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基准价结果不重新确定。
2、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南京西路88号
邮 编: 222200
联系人:马宏伟
电 话:151509199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
邮编:222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5262399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生成,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 0518-85861319 4009980000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