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33469
二 、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教学实验材料供应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玻璃器皿
供应商名称:沈阳莱伯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06号(1004)
中标(成交)金额:70(%)
评审总得分:8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玻璃器皿
服务类
名称: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教学实验材料供应服务项目(C02040000高等教育服务)
服务范围:项目编号:JH25-210000-33469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教学实验材料供应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3 玻璃器皿
服务要求:验收标准:《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 验收程序:《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 验收报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验收或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验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接到采购方通知后7日内供货上门)
服务标准:我公司提供的玻璃器皿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每批次供货附带产品合格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淑琴、刘波、胡冬莉、李宝芝(包组编号:00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玻璃器皿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如代理服务费计算后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包组收取,按预算金额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2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医科大学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联系方式:0416-3675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联系方式:0416-371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16-3715075
十、附件
采购文件:第四次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教学实验材料供应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玻璃器皿
供应商名称:沈阳莱伯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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