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集中配餐、卫星厨房餐饮劳务服务、大宗食材采购入围项目于2025年08月19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楼16楼进行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该项目的入围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集中配餐、卫星厨房餐饮劳务服务、大宗食材采购入围项目
1.2招标编号:YHZB-2025-12
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集中配餐服务
第二标段:卫星厨房餐饮劳务服务
第三标段:大宗食材采购
1.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为郑州经开区辖区内小学提供午餐制作及集中配送服务。
第二标段:负责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中小学学校食堂厨房餐品加工、打餐与餐后清洗卫生保洁等餐饮劳务服务。
第三标段: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中小学校大宗食材的供货、运输、保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1.6服务期限:一年,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合同采用半年一签的方式。
1.7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第二标段:符合招标人要求。
第三标段:所有货品的等级、质量均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卫生质量合格证或检验结果评价报告书等证明,保证食材新鲜。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2.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29日
2.2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开标信息
3.1开标日期: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2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楼16楼开标大厅2
四、推荐入围候选人情况:
第一标段(排名不分先后):
入围候选人:河南省欢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入围候选人:郑州益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入围候选人:河南金豆央厨配餐服务有限公司 ;
入围候选人:郑州千味坊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入围候选人:河南省乐贝乐食品有限公司;
入围候选人:郑州膳能央厨食品有限公司。
第二标段(排名不分先后):
入围候选人:郑州益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入围候选人:飨膳堂(河南)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入围候选人:郑州中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入围候选人:郑州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入围候选人:郑州康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入围候选人:北京千喜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入围候选人:郑州幸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入围候选人:河南华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入围候选人:河南雅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入围候选人:河南品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标段(排名不分先后):
入围候选人: 河南餐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折扣费率): 82.00% 。
入围候选人: 郑州市迪轩配送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折扣费率): 84.60% 。
入围候选人: 河南领配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折扣费率): 85.00% 。
入围候选人: 河南大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折扣费率): 85.00% 。
入围候选人:河南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折扣费率): 85.00% 。
入围候选人: 郑州全膳食品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折扣费率): 85.50% 。
入围候选人:河南省乐贝乐食品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折扣费率): 83.50% 。
入围候选人:河南育鲜联实业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折扣费率): 83.70% 。
入围候选人: 郑州市晟鸿商贸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折扣费率): 85.00% 。
入围候选人: 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折扣费率): 89.00% 。
五、发布媒体
本次入围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河南永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办事处华夏大道与郑尚线交叉口润之新物流园内00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1-86059299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永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三大街11号院2层6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1-55002839
电子邮箱:yhzb2020@126.com
3.监督部门:郑州经开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6号
联系人:巴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682722
4.监督单位: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与经开第二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13633712121
各有关当事人对入围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2025年08月20日-2025年08月2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受理。
2025年0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