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人 | 抚州市东临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
| 工程名称 | 抚州市东临新区高教园区城中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 ||||
| 工程地点 | 抚州市东临新区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抚州市东临新区经济发展局(招商局) | ||||
| 立项批文号 | 关于抚州市东临新区高教园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抚东临经招审批字[2025]139号 | ||||
| 项目编码 | 关于抚州市东临新区高教园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抚东临经招审批字[2025]139号 | ||||
| 建筑规模 | 41639 平方米 | 层次 | 17 层 | 结构 | 剪力 |
| 项目总投资 | 27594.41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207290246.61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工程-民用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 | 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范围调整的权力。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人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持有有效工程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最多允许3家单位联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2.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 2.1(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设计资质需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2(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3(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3.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其中任意一项),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3.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拟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注册证书;3.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 3.4 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5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持有有效工程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6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施工员)须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通过“ 江西住建云”实名制信息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进赣备案: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 [2021]4号) 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登记”{人员包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 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3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6.2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6.3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注: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废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部分文件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21号)要求:取消《关于全面推行由项目经理担任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通知》(赣建招〔2013〕8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9、监督单位:抚州市东临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794-2196618。10、其他未尽事宜见招标文件,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06日 | 获取方式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获取方式 |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 | 提交方式 |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提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 | 提交方式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 | 开标地点 |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资审时间 | 资审地点 |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5946984333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170401292 |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
|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5年12月05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5年12月0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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