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4-01252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市博才初级中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博才初级中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3,066,200(元)
评审总得分: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博才初级中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博才初级中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博才初级中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包括教职员工早、午工作餐;学生包括学生午餐、晚餐。要求保证平衡膳食,科学合理配餐;严格卫生管理,从根源上保障师生用餐安全。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确保全体师生安全用餐。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1.供餐模式 配送餐模式,由中标单位在中央厨房统一加工完成后按食品安全要求和流程配送至学校。中标单位应提前向学校提供菜谱,以便学校师生会同家长对中标单位饭菜质量进行即时监督。中标单位要足额配备送餐设备及人员,并自行安排车辆及送餐人员将每日的供餐食品按时送到指定地点。 2.供餐时间 (1)教职工开餐时间: 早餐:6:30-7:50 (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午餐:11:10-12: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学生开餐时间: 午餐:11:50-12: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晚餐:16:10-16:4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3)若无学校通知,中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学校有特殊情况提前或延后供餐时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单位。 (4)为促进双方良好合作,乙方每天须配合甲方组织1-2名家长陪餐并对乙方运营情况和餐品质量监督。 (5)合同签订后供应方须深入了解师生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并第一时间做出合理调整,切实保障师生安全便捷用餐。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半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教职工餐费标准:15元人天,(早餐3元人餐,午餐12元人餐)。严格执行与学生同餐、同质,学校按大东区财政部门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每月按实际用餐人数支付给中标单位。 2.学生餐费:餐费标准12-16元人餐,学生每日两餐。 3.如遇市场食品食材价格波动较大须调整餐费标准的,双方共同协商。 4.用餐人数变化:如遇学校文化活动、学生提前放学、放假及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等情况,学校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单位,以供中标单位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5.因学校在餐厅举行的除正常供餐外的加餐及校园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付款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敏、徐晓东、王译鹤、于澜(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博才初级中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1,529.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博才初级中学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76号
联系方式:024-88159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1号(1-10-13)
联系方式:024-31295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丛珊、陈玉凤
电 话:024-3129542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上网版)-沈阳市博才初级中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博才初级中学采购师生配餐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png
2.其他:中标候选人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