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数智领航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共交通数据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高快速路交通运行数据采集分析技术研究(2025年度)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LH-2025-020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高快速路交通运行数据采集分析技术研究(2025年度)
(三)预算金额:¥460,000.00元
(四)最高限价:¥460,000.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高快速路交通运行数据采集分析技术研究(2025年度)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类型:服务类
(2)采购项目内容: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开展广州市往年高快速路出行特征及变化趋势分析,梳理高快速路重大节假日出行特点和拥堵情况,研判重大节假日出行情况,提出高快速路畅通方案,并开展不少于2个专题分析,为采购人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交通运行监测评估方面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4)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七)服务期限:
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将最终成果送达广州市公共交通数据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如分支机构递交响应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唯一授权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应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证明资料或资格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应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证明资料或资格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应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证明资料或资格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应材料)
(五)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应材料)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应材料)
三、其他特定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以下名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EF%BC%89%E2%80%9C%E8%AE%B0%E5%BD%9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2%80%9D%EF%BC%9B%3C/p%3E%3Cp%3E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1.由磋商小组于响应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2.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上述资格要求的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应材料)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应材料)
(四)已登记报名并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①如为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②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见响应文件格式参考);③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④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提供《资格声明函》并各自加盖单位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300元/套
(二)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将响应登记资料【文件获取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汇款流水截图】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gzszlh@126.com),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响应登记资料后,磋商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供应商。
收款单位:广州数智领航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银行账号:391030100100422780
邮箱地址:gzszlh@126.com
注意事项:
(一)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三)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30(注:14:00时开始受理响应文件,请供应商提前到达)
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南堤二马路34号森晟商务大厦903室广州数智领航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南堤二马路34号森晟商务大厦903室广州数智领航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考察、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2.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
(二)磋商说明
现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参与。
(三)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p92/index.html%EF%BC%89%3C/p%3E%3Cp%3E
九、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共交通数据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08号东座1002室
联系方式:020-38456517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数智领航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南堤二马路34号森晟商务大厦903室
项目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20-38048120、18902257864
采购人:广州市公共交通数据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数智领航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5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