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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港南小清河项目-商品混凝土谈判公告

河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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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港南小清河施工总承包项目

(第一批)自购主要物资商品混凝土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通知书

采购编号:HKGNXQHXM-JZTP-01

1.采购条件

航空港南小清河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港南小清河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本批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建设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国际陆港片区

2.2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国际陆港片区南小清河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郑州航空港国际陆港片区南小清河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起点为东唐家西侧现状南小清河(规划起点),终点接入大马乡西侧现状南小清河,属于《郑州航空港经济 综合实验区防洪除涝规划》(2021-2035)南小清河部分,位于航空港区大马乡境内。

本次建设范围南小清河桩号 NXQ0+000~NXQ1+300 段为新开挖河道,桩号 NXQ1+300 ~ NXQ1+737.5 段为现状河道疏挖,全长 1737.5m,控制流域面积为 4.5km2,比降约为 1.8‰~2.2‰,规划河底高程位于 81.99m~85.64m 之间,建设标准按照50年一遇防洪,30年一遇除涝。主要建设包括河道开挖165059m³、岸坡防护3475m,坡面排水沟2619m、箱涵2座。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14日。

2.3谈判内容:本次谈判范围为郑州航空港南小清河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一批)自购主要物资(商品混凝土)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售后服务以及“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包件划分:本次谈判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谈判物资包件一览表。

2.5计划供货期: 2025年4月-2025年6月(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6交货地点:航空港南小清河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价格确定:

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确认成交后不接受价格浮动;

谈判当日17:00为线上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上传第二轮报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 质量保证要求:主要材料响应人须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

3.3财务要求:响应人提供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业绩要求:响应人在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人须提供至少1本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封面、首面、签字盖章页和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

3.5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郑州市相关主管单位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响应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含有响应人名称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界面截图)。

3.6 其他要求:/。

3.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采购物资同一包件同时响应;

3.6.2满足采购公告要求;响应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6.3评审委员会有权查询响应人的重大不良行为、投诉行为,并以其结果作为通过性条款。

3.7响应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经销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采购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采购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7日12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采购进行响应,并同时于2025年5月7日12时00分前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发送至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港南小清河施工总承包项目部1226596036@QQ.com(电话13134358167)。

4.3 本次收取标书费0元,具体详见包件划分一览表(第一次采购已交过标书费的供应商或代理商可不再提交标书费)。采用汇款、银行保函等多种方式收取,汇款方式收取由响应人从基本帐户汇入如下帐户:

户名: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港南小清河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帐号:20110101939003330001

在汇款单上注明:“航空港南小清河项目谈判保证金”、所响应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响应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4.4 有关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发布。

5.响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须在谈判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

响应文件电子版和报价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2时00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郑州市新郑市金融广场中铁新基建(河南)建设有限公司D座3楼。且必须为是盖章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响应无效。

5.2 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响应,同时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谈判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郑州市新郑市金融广场中铁新基建(河南)建设有限公司D座3楼

谈判方式:线上(提醒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后台上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解锁,建议供应商在平台设置时选用自动解锁功能)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港南小清河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地址:郑州市新郑市金融广场中铁新基建(河南)建设有限公司D座3楼

联 系 人:李海旭 13134358167

电子邮件:12265960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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