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0605-04-01-482223 | |||
招标条件 | 1. 佛山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桂城片区)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4]11号 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桂城片区)—桂城街道三山片区暗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以 桂工委复[2025]75号 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桂城片区)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桂城片区)—桂城街道三山片区暗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桂城片区)—桂城街道三山片区暗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7-440605-2025-0006-02-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 构成 | 100%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桂城片区)—桂城街道三山片区暗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排水单元整治:对中区社区西江村、南村,东区社区奕东村、奕西村等实施排水管网改造;2、排涝通道疏通:实施沙巷涌、涌源涌、社会主义河暗涵清淤约1.25公里,清淤量约1000立方米;3、存量管网改造:实施市政混错接改造,实施排水管道缺陷修复约100处,恢复排水能力。 2.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勘察费:□总价,□单价,?折率,□费率,□其他 设计费:□总价,□单价,□折率,?费率,□其他 勘察设计费:□总价,□单价,□折率,□费率,□其他 3.招标范围: ?3.1 勘察范围: 3.1.1 工程范围: 佛山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桂城片区)—桂城街道三山片区暗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勘察 3.1.2 阶段范围: 工程勘察 3.1.3 工作范围: 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管线物探和补勘(若需)及后续服务。各阶段的勘察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3.2 设计范围: 3.2.1 工程范围: 佛山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桂城片区)—桂城街道三山片区暗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设计 3.2.2 阶段范围: 工程设计 3.2.3 工作范围: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勘察设计资料、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估算、分析)、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具体内容以甲方提出的勘察设计任务、书面通知为准。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佛山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桂城片区)—桂城街道三山片区暗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按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发包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工程勘察和设计。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具体内容以甲方提出的勘察设计任务、书面通知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服务期:总服务周期:7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周期计划如下: 1.自招标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测、初勘并提交报告; 2.自招标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专家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修编; 3.自初步设计修编完成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详勘(补勘)、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及完成施工图审查; 4.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配合从施工招标阶段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期间一切本项目所需专业的技术支持、配合服务工作。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3141437.67元 | |||
投标保证金 | 6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若招标项目为勘察设计项目招标,而非单独的勘察项目招标或者设计项目招标,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承担设计工作且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 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 2 家,勘察单位不多于 1 家,设计单位不多于 1 家。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设计师事务所除外)。]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勘察资质: ①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 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 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设计资质: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证书。 ?5.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适用市政供排水项目)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5 年 2 月至 2025 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28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17日 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17日 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17日 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6(具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南海天益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2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 |
招标人联系人 | 赵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770903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2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安数码城四期708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郭健辉、吴炜锋 | 联系电话 | 0757-86322820 | |
招标代理传真 | 0757-86220661 | 电子邮箱 | gdxjzb@163.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86286106 |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6286106、0757-81253005 |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7-8628610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gfxwj/sbmgfxwj/fsszwfwsjglj/content/post_6093572.html)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6.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勘察设计过程中人员安全。 |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