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T0103G25091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呼兰区新能源船舶与绿色港航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表土剥离施工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为 财政性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鹏锐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新能源船舶与绿色港航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表土剥离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腰堡街道办事处兰河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用地总面积19.1457公顷,表土剥离面积为13.4381公顷,表土堆放场总面积为2.18公顷,共剥离表土量为92720.56m?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18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4月30日。(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2648212.9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记录(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5%9B%BE%E7%BA%B8%E5%8F%8A%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9%E6%9C%8828%E6%97%A518%E6%97%B600%E5%88%86%E8%87%B32025%E5%B9%B410%E6%9C%8813%E6%97%A523%E6%97%B659%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F%BC%8C%E9%80%BE%E6%9C%9F%E5%B0%86%E4%B8%8D%E5%8F%AF%E4%B8%8B%E8%BD%BD%E3%80%82%3Cp%3E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10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 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开标时间:2025 年10月20日09时30分。
7.3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它
9.1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9.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公布的结果为准。
9.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提供承诺函)。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9.5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9.6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8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呼兰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451-57231865
招标人: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呼兰区萧红大道12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51-57318001
招标代理机构:中鹏锐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南岗区南开街64号
联系人:吕成龙
联系电话:0451-56281111
邮箱:zhongpeng_8888@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